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25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2]87号),现就开展2012年“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范围和认定数量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主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行业和职业,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室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等场所。

2012年评审确定20个“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一)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二)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三)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四)在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五)在传统工艺传承方面,积极挖掘传统工艺,大力进行传承、宣传等,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三、推荐申报名额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我院限推荐上报2个,各系部如有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学院将择优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样表附后),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4日,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处一点通,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项目负责人、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等;

(3)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出版物、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 邮编:214153 联系电话:0510-8580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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