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通知要求,我校开展申报工作。详情请见江苏省科技厅通知公告 http://std.jiangsu.gov.cn/col/col82540/index.html。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要求,请登陆并查阅江苏省科技厅相关通知公告。因各类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申报要求不同,请申报老师务必仔细研读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指南和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按照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2. 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 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
3.所有申报项目均需通过项目申请人所在部门上报材料,所在部门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提交的最终版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二、各类项目申报通知
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1/art_82540_10662090.html
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900.html
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866.html
4.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842.html
5.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840.html
6.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802.html
7.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767.html
8.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343.html
9.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322.html
10.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307.html
1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10/art_82540_10661277.html
1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2/11/9/art_82540_10660827.html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报学院先于12月1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2.各专项申报限额以通知为准。
3.请各部门于12月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发科学技术处初审。初审通过后于12月9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终稿统一交至行政楼417,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
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0510-85010886(内线8886)。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阅江苏省科技厅通知或电话咨询。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