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学院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12月开展课堂教学比赛。请各二级院(部)做好初赛组织和学院决赛的参赛教师推荐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审小组负责比赛评审工作;教学与科研处负责比赛相关事项组织安排与实施。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初赛评审小组,负责本院(部)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分和校级比赛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参赛对象及决赛推荐名额
所有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均需参赛。 决赛推荐名额:电信学院、物联网学院、艺术学院、基础部可以推荐1名教师,机电学院、商学院可以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院决赛。
三、课堂学时要求
1-4学时,参赛教师根据实际确定学时数。
四、评委组成
可由督导、教学名师、教学(学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组成。
五、比赛时间安排
比赛分为二级院(部)初赛与学校决赛两个阶段: (一)二级院(部)初赛:10月-11月 各二级院(部)自行组织初赛。可先由教研室层面组织比赛、评分、推荐,然后组织二级院(部)的初赛。 二级院(部)的比赛活动方案、决赛推荐名单、评分成绩原始材料及初赛总结须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学与科研处倪文燕老师处(行政楼211 内线8115)。 (二)学院决赛:12月 具体的决赛时间、地点、参赛人员、程序、内容等另行通知。
六、比赛要求
(一)各二级院(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发动,以课堂教学比赛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向课堂要质量”、“向课堂要效率”活动,广大教师要积极踊跃参加比赛。 (二)各二级院(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赛,逾期未上交名单及初赛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 (三)本次竞赛结束后将公布结果,并将竞赛结果纳入二级院(部)年终考核,对组织较好的院(部)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评分标准
见附件《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与评分表》 评分重点: (1)以真实项目(案例)为载体 (2)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3)将知识与素养融合 (4)创新教学方法 (5)加强教学互动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与科研处倪文燕老师(8115)。
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与评分表.doc
教学与科研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