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工作,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意见》(苏信委组〔2016〕4号)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苏信委组〔2015〕1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为各基层党组织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数的4倍,具体人数如下:
序号
| 团组织名称
| 人数
|
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
| 20
|
2
| 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
| 52
|
3
| 物联网工程学院分团委
| 20
|
4
|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 20
|
5
| 商学院分团委
| 48
|
院级团学组织推荐名额为8名,由团委向二级学院推荐,各院履行推荐组织程序,不占各院名额。教工发展对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二、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8日-4月26日, 各院分团委在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2、4月27日-5月5日, 分团委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将推荐结果报组织部及校团委审核(备案)。
3、推优对象将作为学员参加学校党校第22期入党积极分子高级培训班。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须对团支部开展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安排分团委干部列席团支部会议,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2.严格“推优”条件。严格按照《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推优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真正把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降低标准。推优对象必须从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中产生,注重品学兼优,严格审核学业成绩和推优办法规定的不予推荐的情况。
3.严格“推优”程序。团组织应及时了解团员青年要求入党的情况,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根据不同的对象,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4.加强工作沟通。在“推优”环节中要着重加强党团组织的工作沟通,分团委应经常向党支部介绍优秀团员的具体情况,党支部也应主动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推优”工作,分团委要及时向校团委汇报推优工作情况。同时,各级团学组织也要主动衔接,做好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
5.推优工作严格根据学校《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执行。
附件1: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分团委存档)
附件2:团支部推优表决情况报告(分团委存档)
附件3:团支部推优审核表(分团委存档,需校团委审核)
附件4:推优汇总表(报组织部及校团委)
组织部 党委学工部(团委)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