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8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四、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上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教工和学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若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