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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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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馆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日期: 2016-05-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 恶性事故:

发生恶性事故,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电话报告校保卫办、学工处、急救中心。夜间发生同时汇报校总值班室,并根据情况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或采取恰当的应急措施,处理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处汇报。

2. 急病:

出现突发急病,应立即打校医务室电话,请校医处理,夜间同时报校总值班室,将生病学生送医务室,并立即向学工处电话汇报,处理完毕以后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处汇报。

3. 失窃:

发生失窃,首先保护现场,立即报校保卫办,并作电话记录,夜间及周末同时汇报校总值班室。报案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处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 火灾:

发现火情后,须迅速向学工处汇报,夜间及周末同时汇报校总值班室。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应立即组织自救,事后立即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灭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工处及上级主管部门。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报警,并汇报校保卫办、学工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火源,火灾扑灭后,向学工处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 以上情况发生时,值班人员应保持镇定,按以上程序采取应急措施,将损失和伤亡降低到最低,并注意保护现场。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    邮编:214153  电话:0510-8580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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