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管理,创建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校园、分部、校办产业。
3.本办法由后勤与产业处监督管理。
4.各系(部)、处(室)等部门根据本办法组织实施。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要重视校园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对师生员工进行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维护校园公共卫生秩序和安全。
二、校容卫生
1.学院各主要道路两侧的相关部门要注意校容整洁,维护学院设置的标语牌、画廊、布告栏及交通设施和绿化地带的整洁、美观。严禁任意张贴、涂画、乱刻乱划,禁止在道路上或道路两侧堆放有碍校容观瞻的物品及垃圾杂物,严禁在护栏、电杆、行道树上挂晒衣、被、杂物。
2.严禁违章搭建。凡校园内建设、维修等各类施工均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要设好施工围栏或标牌,保持周围整洁,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延长批准期限。经批准搭建的临时工棚,不得有碍校容。砂浆、混凝土搅拌机不得擅自放在道路上操作。凡涉及开挖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和保洁工作,保证垃圾、粪便的正常清运和下水道的畅通,竣工后必须做好渣土垃圾的清洁工作。
3.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机动车辆行驶中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并限速行驶;货运车辆行驶中不准滴漏、散落(飞扬)污液或污物;车辆装卸货物后要做好现场保洁工作。
4.全院师生要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守纪律,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校容整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乱丢果皮、废纸等杂物。
5.严禁在校园和宿舍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三、环境卫生
1.校园内实施控烟管理。不得在校园内设置的吸烟点以外及烟,禁止在教室、学生宿舍、会议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校园内吸游烟。全院师生对违规吸烟的行为均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创建无烟校园。
2.景观湖(河道)、道路、湿地及绿化地带等公共场所和各种公共卫生设施的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统一负责保洁和清理;经批准临时占用的道路场地,由占用单位负责保洁。
3.废旧设备、废弃金属和金属屑等由相关部门或后勤与产业处统一管理和处理;建筑材料、基建(修建)垃圾、废旧木材、碎玻璃等由基建(修建)或后勤与产业处负责清运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在指定地点堆放,平时要做好堆放地点的保洁工作。基建(修建)垃圾、金属屑、碎玻璃及有毒垃圾和废弃物不得倒入垃圾箱内。
4.生活垃圾由后勤与产业处落实环卫部门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出日清,化粪池定期清理。各部门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箱内,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场地的清理和保洁。
5.科研、教学、医疗卫生、工厂、实验室等部门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污物、传染病人的粪便等特种垃圾,必须经过消毒无害处理或送相关单位代为处理。未经消毒无害处理的特种垃圾严禁倒入垃圾箱内及垃圾堆放点或化粪池和下水道内。
6.按照学院统一规划设置、更新的各类公共卫生设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不得破坏和擅自拆迁。
7.凡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应按有关规定统一规划各类公共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建筑设计协调,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施工。竣工时由相关部门参与验收。对已建成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各类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部门应负责改进。
8.除四害是每个师生员工的义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清除室内外场地的卫生死角等蚊蝇孳生地;对窨井、垃圾箱、化粪池、厕所要定期检查、定期消毒;对各类喷水池、水井及实验室的水池要定期换水或投药处理,及时消灭蚊蝇孳生场地。
四、宿舍卫生
1.宿舍是精神文明的窗口,加强宿舍的管理,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美观,建设文明宿舍是广大学生和教工的责任。每个宿舍都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室长每天检查考核,宿舍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并考核评比。
2.宿舍成员要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讲究卫生,节约水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不准在宿舍、走廊、盥洗室、公共场所等烧水、煮饭、炒菜;不准乱倒污水、茶叶,乱丢纸屑、果壳等杂物;不准向窗外泼水、丢抛杂物;不准大声喧哗、踢门、蹬墙、踢玩各种球类等;不准将剩饭剩菜倒入盥洗池、厕所或窗外;不准使用违章电器、酒精炉。
五、饮用水卫生
1.学院师生的生活饮用水正常使用城市自来水直供。对备用蓄水池、水箱均应加盖上锁。为防止二次污染,每学期开学前要对蓄水池、水箱进行淘洗和消毒,对管网末梢进行放水清洗。生活饮用水管道和其它用水管道要严格分开,禁止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其它管道混用或串通。
2.一旦出现生活饮用水污染,应立即关闭污染水源同时及时向师生告知并采取应急措施。
3.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等。
4.使用的饮水机有饮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饮水机应远离污染源,防止二次污染。
6.供水单位要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
7.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并按清洗消毒程序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六、饮食卫生与文明用餐
1.学院食堂、从事食品加工与销售的单位和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规范操作程序,搞好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学生、教职工和食堂职工之间要互相尊重,礼貌待人。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准出口伤人互相辱骂争吵。
3.师生自觉遵守食堂规定,用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争先恐后或插队。
4.个人用餐后,要随手将餐具送到餐具回收点,保持用餐环境整洁。
七、健康卫生教育与疾病防治
1.教学与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要将健康卫生教育列入授课计划,按计划进行卫生知识讲座和宣传教育工作,传授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时上报各类疫情。卫生所要做好以流感、结核、肝炎等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并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卫生所经常利用宣传厨窗、校园网、广播等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疾病防治的意识。
八、奖励与处罚
1.对在校园公共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和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及个人,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与产业处负责解释。